建德市相关部门在日常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,辖区内一家塑料制品厂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,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。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已被依法立案查处。
经现场调查核实,该企业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生产,其在未办理环评审批、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,即开始进行生产作业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、废水等污染物存在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风险,对周边环境构成潜在威胁。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,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依据相关法律,该企业将面临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、限期补办手续、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。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,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,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,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,维护环境管理秩序。也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,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,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履行环评审批等手续,做到合法合规经营,共同守护绿水青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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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3-31 19:25:52